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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补遗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补遗通知各投标企业:现将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补遗如下请各投标企业查收。(最终评审以本次补遗评标办法为准)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补遗通知
各投标企业:        现将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补遗如下请各投标企业查收。(最终评审以本次补遗评标办法为准)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在投标单位名称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条款号

条款

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5分;

(3)业绩,满分5分;

(4)履约信誉,满分10分;

(5)财务能力,满分15分;

条款号

条款

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1]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3(1)

施工组织设计

55分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

11分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6.6分,完整、科学的得6.6~11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2分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结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7.2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7.2~12分。

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0分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6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6~1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5分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针对本项目建议

3分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8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8~3分。

2.2.3(2)

项目管理机构

15分

项目经理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项目总工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2.2.3(3)

其他因素

业绩

5分

近3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履约信誉

10分

履约信誉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财务能力

15分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注册资本金也相同时,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3.1.3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4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5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6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2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择前3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 各评分因素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招标人:内蒙古海流图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

联系人:赵诚

联系电话:15304785685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耀威

联系电话:1894788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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