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溪县第三医院保安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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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安溪县第三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18: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18:01至2017年08月18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61.131.58.48/、http://www.ccgp.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23层2312室。 | ||
| 预算金额 | ¥67.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68700586 |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第三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1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裴先生:0595-687005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先生:0595-22286909 |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第三医院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三医院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QZKDZB17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687005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第三医院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169号
联系方式:裴先生:0595-687005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泉州市以外)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在泉州市公-安局备案,并提供相应的备案证明;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01至2017年08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61.131.58.48/、http://www.ccgp.gov.cn/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23层23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