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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发电厂2017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项目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项目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往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思林水电站位于乌江中游,电站装机105万千瓦。坝址位于贵州省思南县县城上游23km,距上游构皮滩水电站89km,距下游沙沱水电站115km距贵阳市270km距遵义220km,从贵阳、遵义出发高速公路可分别到达思南县塘头镇和思南县。

本项目概况:2017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包括维护材料、维护备件等物资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思南县思林发电

2.3 招标范围2017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包括维护材料、维护备件等物资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常规物资45天内完成到货验收,进口或特殊物资 90天内完成到货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3.4 投标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5.4 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5.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5.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7 被责令停业的;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8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该项目为资格后审,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5.1 必要时应能在评标资格审查期间提供投标人以下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如为投标授权代理,还需提供被授权人的以下文件的原件: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

企业资格资质证书;

5.2 投标意向书(见附件2

5.3 提供企业简介或说明,并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5.4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按要求填写附件4、附件5,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5 提供符合第3.3条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

5.提供满足第3.4.2条、第3.5条、3.6条的承诺书或者证明材料,可按照附件1《投标意向书》第5条的格式进行申明。前述材料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承诺书、声明,或是由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任意一个出具的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5.7 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回单的复印件(扫描件)。

5.其他有关的资格证明资料(如果有)。

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发布公告的媒介与时间

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各投标应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合同最终授予单位必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成员;请各投标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可下载招标公告等。)

发布公告时间:20170814日至20170822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20170814日至20170822的周一至周四8:00-16:30将购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在此时间段付款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于2017082216:30~17:00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投标如有需要招标文件纸质版本的在思林发电厂计划经营部领取。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未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无效。

6.3 招标文件发售单位: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

6.4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贵州省铜仁地区思南县思林发电

6.5 发售方式:电子版。

6.6 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名称: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4683998251N

地址:贵州省思南县思林乡

电话:0856-7175013

开户行:思南县农行

账号: 23-752001040007104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91214时30分前,地点为思林发电厂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另行通知除外)。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样品的递交

7.3.1 本项目品。

7.3.2 样品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确认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邮件后,请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

地址:贵州省铜仁地区思南县思林乡

邮编:565109

商务部分联系人王潋 电话: 0856-7175032

传真:0856-7175108

邮箱:slfdcj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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