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供电局2017年电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汕尾供电局2017年电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市
2.2建设规模:
汕尾供电局2017年电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标包明细如下:
1、汕尾供电局2017年电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标包一):
(1)城区供电局2017年配网新建工程(包括年中调增配网工程);红海湾供电局2017年配网新建工程(包括年中调增配网工程);海丰供电局2017年配网新建工程(包括年中调增配网工程);
(2)汕尾陆河110kV马田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汕尾海丰110kV尖山岭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110千伏鹅埠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汕尾海丰35kV黄平输变电工程等4项主网工程;
(3)汕尾陆丰供电局大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陆丰供电局金厢供电所生产技术业务用房、海丰黄羌供电所生产综合楼、汕尾海丰巡维中心、汕尾陆河供电局水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陆河供电局河田供电所生产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海城供电所莲花营业点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小漠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陆河供电局南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鹅埠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大湖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附城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汕尾海丰供电局海城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等13项小型基建工程造价审核。
2、汕尾供电局2017年电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标包二):陆丰供电局2017年配网新建工程(包括年中调增配网工程);陆河供电局2017年配网新建工程(包括年中调增配网工程)造价审核。
备注:为保证服务质量,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已推荐为其中1个标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列入其余标包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相应标包的候选人排名依序递补);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函中注明中标的标包优先顺序。
2.3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网公司基建程序、管理规定开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有关结算纠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及全过程审核总结和评价报告(总结算报告编制)、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交成果文件、配合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答疑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等造价咨询工作,各标包具体实施项目最终以汕尾供电局下达的任务及要求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汕尾供电局调整后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信等级;
(7)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8)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9)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3号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无需按标包递交,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
(3)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按拟报名标包各递交原件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两份,无需按标包递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二)。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不分标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及“广东建设报”同时进行发布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汕尾大道香洲头 地 址:广州天河黄埔大道中199号1511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谭贤伟
电 话: 0660-3298785 电 话:13682284469
8.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监察审计部门投诉。通讯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香洲头,邮政编码:523008;投诉电话:0660-3298504。
附件1:投诉格式
附件2: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