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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台发改[2016]307号批复单位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台山市地方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台山市
项目名称 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台发改[2016]307号
批复单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台山市地方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6]307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1780平方米,建筑面积4899平方米,楼高6层。

项目估算总投资:171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约782.88万元

总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招标内容:1、土建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2、防雷工程。

标段划分: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JM17170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大亨路。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的资质证书,且建造师必须持有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1 08 30 分至2017 825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821 08 30分至2017 8 25 17 30 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9 11 9 30 分,地点为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 9 1 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7 8 27 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9 1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17 9 11 9 30 分。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981700分。

其它要求:(如有)

投标人近3 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12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山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902589002电话:0750-5516828

2017年 8月21日

发布人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21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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