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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前附表项号内 容 规 定1招标人:德阳和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姓名:符波电话:座机0838-2690133手机18161365828传真:0838-2690326电子邮件:/2招标代理单位:四川晨越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张先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标人:德阳和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符波

电话:座机0838-2690133手机18161365828

真:0838-2690326

电子邮件:/

2

招标代理单位:四川晨越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电话:0838-2907685

电子邮件:626765488@qq.com

3

工程名称:德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德阳

建设单位:德阳和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1000t/d,配置2×500t/d机械炉排炉(炉排具备超烧20%的能力)+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28日,工期14个月。

投资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4

合同名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购买合同

5

1.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附件.技术部分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式开标,第一阶段先开技术(包封A)和商务部分(包封C)投标文件,第二阶段待澄清结束后开价格部分(包封B)投标报价文件。

报价及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6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信誉要求:近三年不发生连续亏损的财务证明。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已完成,在国内具有至少5个发电企业同类业绩其中至少两个川渝地区业绩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7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 统一组织

8

开标前澄清会:√ 不召开 召开,

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招标人澄清回复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1214时30分

11

开标时间:2017年9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310

12

投标文件递交至: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310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310

13

投标有效期: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180

14

投标保证金:5元,招标文件售价:400

形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受理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四川晨越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城北支行

账 号:51050164730400000009

注意: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于转账当日至开标前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上进行投标保证金支付信息登记,同时上传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此项操作未完成以前,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法进行返还)。

15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U盘)。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分“包封A”和“包封B”、“包封C”,应分别密封。

(1)包封A,指不包括包封B和包封C的全部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A,不带报价资料”;

(2)包封B,指报价书及有关报价说明(包括电子版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B,报价资料”字样;

(3)包封C,指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企业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及诉讼状况、近三年质量、安全事故报表等资信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包封C”字样。

(4)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开标时递交。

17

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按照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自2017年823日至2017年829日(每天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302室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供应商在购买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介绍人身份证明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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