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路(泉北大街-邢州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人:邢台市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顺德路(泉北大街-邢州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本顺德路(泉北大街-邢州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邢批投资【2017】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起泉北大街、北至邢州大道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南起泉北大街、北至邢州大道,按城市次干道设计,全长1342米,其中:邢州大道至豫让北街段长286米、豫让南街至泉北大街段长412米,宽度均为30米,断面形式为:人行道4.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14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车道4.5米;豫让北街至豫让南街段长644米,宽35米,断面形式为: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75米+上下莲池大街高架桥匝道8米+机动车道14.5米+非机动车道3.75米+人行道2.5米;机动车道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C25水泥砼路面砖,绿化面积5008平方米,安装路灯35组,砌筑电力管沟1342米,道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铺设污水管1626米,雨水管1632米,设置污水检查井52口、雨水检查井16口、雨水收水井38座等设施。
2.3工程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有效的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8月23日08:30至2017年8月29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8月23日0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甄淑娟(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赵丽叶(注册编号:建[造]05130002914、项目负责人)、王光锋、郑剑霞、米雪英、马冬君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顺德南路与新兴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巨业大厦12楼
联系人:甄淑娟
电 话:0319-52598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82号
联系人: 郑剑霞
电 话: 0319-21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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