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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监理工程编号:HBHJ1708-BD-1261.招标条件本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17】30号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
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监理
工程编号:HBHJ1708-BD-126
1.招标条件
本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17】30号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并已在高碑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美化亮化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地段。
2.3项目规模:高碑店市幸福路临街外立面进行改造,对机关事业单位楼体17个25处建筑、商业门店及其它建筑进行亮化等监理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查询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申请人须持: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2、企业资质3、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函6、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备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之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验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高碑店市
联系人:谷国强
电 话:0312-63911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联系人:王浩
电 话:0312-3372880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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