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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被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并已经省水利厅以(粤水建管〔2017〕19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连山县吉田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道32.0km,新建堤防1.6km,加固堤防4.2km,护岸58.0km,河道清淤32.0km,规划投资约为6500万元,其中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约78万元。具体工程范围以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为准。
2.4 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峻工验收完成暨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对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施工期(含保质期)的质量实行100%独立第三方质量检测,即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和专项检测项目及数量(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实验等的检测工作)(不含施工承包人为满足工程质量自控和工艺要求,而进行的配合比试验、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试验)。具体数量及内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按建设单位批准,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检测方案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取得计量认证证书;③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四个类别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且4个类别均为乙级或以上资质;④ 2015年至今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经验(以检测合同为准);⑤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截止至2017年8月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成立不足5年的,按成立时限提供);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纸质评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3)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山分中心网(https://www.qyggzy.cn/index/liansha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qyggzy.cn)及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youde.net)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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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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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工 |
联系人: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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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3-8716132 |
电话:0763-328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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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63-3280722 |
日期: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