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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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陆发改[2017]96号批复单位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陆丰市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本为陆丰公-安消防大
| 项目名称 |
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 |
| 批复文号 |
陆发改[2017]96号 |
| 批复单位 |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陆丰市公-安消防大队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汕尾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1、本为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2017]96号)批复核准。招标人为陆丰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改造公寓住房共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26平方米。改造内容:外翻新、天面防水及隔热、内墙粉刷、更换残旧门窗及防盗网、楼梯走廊过道翻新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城东镇军潭霞湖村消防中队。 2.3、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侧国土局六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以上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除资质证书副本外其他资料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陆丰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房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招 标 人:陆丰市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城东镇军潭霞湖村消防中队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邮编:516500 邮编:516600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 系 人:周小姐 电话:0660-8998977 电话:0660-3201972 传真:660-8998977 传真:0660-3204343 2017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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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pdf |
| 相关附件 | 0823 17sw0083 招标公告.docx |
| 发布人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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