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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陆丰市碣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7年汕尾陆丰市碣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经陆发改(2017)156号、汕财农综(2017)2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各项手续已完备。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土建工程包括新修斗渠2463.22m、新修支渠2293.73m、新修干渠2878.46m、200m3圆形水池10座、涵管、新修田间道9628.76m、新修生产路938.06m、硬化田间道1231.61m等。
建设地址:陆丰市碣石镇。
建筑工程总造价:建安费6706797.65元。
建设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应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带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8月25 日至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2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工程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6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7、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8、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报名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报名。
4.9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招标要求的踏勘现场、招标答疑等招标活动(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或另行提前一天通知)如未能准时参加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资料封面须注明“2017年汕尾陆丰市碣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8097955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5900118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