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编号:CSIEZB170406936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2019年辅网系统、工业电视、生产区照明、脱硫、脱硝、锅炉吹灰维护项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工期: 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6.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4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承修类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6.5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7 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3个火力发电厂的业绩:提供的所有业绩中至少有一个应包含脱硫系统的检修或维护范围,且至少有一个应包含输煤系统的检修或维护范围。(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必须包含工作范围);
6.8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业绩必须真实准确,原件备查。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金萌睿,电话0473-5678989)。
7.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四号楼426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乌海项目部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13室
邮 编:016000
联 系 人:金萌睿
电 话:0473-5678989
招 标 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邮 编:750408
联 系 人:喻 朗 丁会成
电 话:0951-7615593 0951-7615385
传 真:0951-7615597
电子邮件:16260176@shenhua.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