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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简易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工程-封场处理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连南县简易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工程-封场处理部分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2014】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南县三江镇铜锣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地表水收集排放系统,以及消防、植物恢复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2.3工期:12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00793.78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118782.46元、暂列金额¥291973.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文件内),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网页截图)
3.7提供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递交以下资料:⑴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⑵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网页截图);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可不需提供原件核查);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注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⑼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10)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复印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⑵~(10)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4.2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63-8660396 电 话:0763-3384438
日期: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