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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龙港路~兴源路)道路修复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揭东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龙港路~兴源路)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东发改[2017]87号文批准建设及揭东发改核[2017]27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股权投资资金,项目业主为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勘察设计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起点为揭东经济开发区龙港路,终点为揭东区兴源路。长2610米,宽50米,为城市主干道。修复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人行道、路基、排水、交通、绿化工程等。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揭东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龙港路~兴源路)道路修复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派驻的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设计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复印件每页应加盖公章,报名时核查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设计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
2、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21日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后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2763966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3286626
招标人: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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