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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 批复文号三发统招[2017]77号批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招
项目名称 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
批复文号 三发统招[2017]77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统招[2017]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五层、六层、七层办公室。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是为三水区公路局五层、六层、七层的装修,内容包括装修部分和安装部分:1、装修部分:拆除原有天花,重新改造,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间墙,更换防火遮光卷帘,墙面重新刮腻子,刷硅藻泥涂料,定制环保免漆生态板造型资料柜等;2、安装部分:配电箱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配管配线敷设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87016.52元,下浮率为5%,发包价272665.70元。

2.3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二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在开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电子版网页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2月至2017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20178291200分起至20179512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勘察现场:本工程不组织勘察,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招标文件、方可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年 98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91315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的评审均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内的录入信息为准(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或已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息相关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应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一致,否则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

招标代理
机构:

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康岗路22号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号2座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0757-87732496

电 话:

0757-87773033

传 真:

0757-87732496

传 真:

0757-87773033

2017829

相关附件(定稿:招标文件)办公场所调整修缮项目.doc
发布人 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29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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