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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鹤山市江罗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2017年鹤山市江罗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7]35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里程22.3公里,面积21.759公顷。种植美丽异木棉、蓝花楹、宫粉紫荆共12574株 项目估算总投资:183.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6.83万元 总工期: 70 日历天,管护期一个月。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2017年鹤山市江罗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标段划分: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鹤山市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2017年鹤山市江罗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 (或以上)资质或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林业或园林(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17年 5月至2017年 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 2017年鹤山市江罗高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30 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9月5日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或园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件复印件、在该投标单位缴纳2017年 5月至2017年 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施工)》(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4.4、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7 年9月20日 10 时00分 ,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 系 人: 梁淑仪 电 话:0750-8800023 电 话: 0750-2283797 201 7 年8 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