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编号 | N1506241506001286001 | 名称 | 鄂托克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7年度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鄂托克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7年实施方案的批复 鄂水发[2017]240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治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
1 | N1506241506001286001001 | 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 发展节水改造灌溉面积11221亩,滴灌工程利用原有机电井及水泵166台(套),过滤器及施肥罐166套,铺设PVCU管道20658m,PE管92520m,滴灌带1044.55万米,配套排水泵159套,土方开挖、回填各2.07万立方米,新建井房31座。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 6498240.00 | 乌兰镇、苏米图苏木、阿尔巴斯苏木和棋盘井镇4个镇(苏木)的17个嘎查境内。 | 64日历天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同时生产PVC管道及滴灌设备的生产企业(提供至少PVC管、滴灌带(管)产品检验报告);②生产期在三年以上(需提供至少三项签订年份各不同的供货合同,不限年份)。(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委托本企业高管或本地区区域经理,负责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签订合同、项目实施等全过程,不得再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项目负责人须提供1、企业任职文件(原件)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至今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
业绩要求 | 近年(2014年-至今)至少有5项政府投资项目且单项合同在500万元以上招标供货合同,供货材料以PVC管道和滴灌带为主。(提供招标文件(加盖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其他只提供原件) | ||||||||
信誉要求 | 近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生产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格式见附件1)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格式见附件1)。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均不限定注册单位)。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各旗区任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4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0477-839863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4日17时30分 | ||||||||
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CA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5)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原件; (6)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证书原件; (9)符合资质要求的供货合同原件; (10)提供至少PVC管、滴灌带(管)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投标人若在鄂托克旗节水增效项目2017年度项目(项目编号:N1506011506000916001)、鄂托克旗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1506241506001071001)、任意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本项目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若在鄂托克旗节水增效项目2017年度补充设计项目(项目编号:N1506241506001289001)任意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本项目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3)若投标单位中标,则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4)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9)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10)为防止潜在投标人过多而造成开标解密时间过长,建议各投标单位选择远程解密。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托克旗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10号丰业大厦六层西户 | ||||||
联 系 人: | 苏建忠 | 联 系 人: | 孙凯 | ||||||
电 话: | 0477-6221197 | 电 话: | 15947018742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nmgjhrz@sina.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