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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函[2017]87号文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
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函[2017]87号文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第四中学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禅发改投函[2017]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西侧、忠信路北侧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的用地面积为467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7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13平方米。拟新建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体育馆、运动场、附属设施及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工程费用约22089.92万元,其中本次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988011.88元;勘察费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为120元/米,总共暂按3500米计算,勘察费最高限价为420000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合计5408011.88元

2.4 勘察设计周期:于合同签订后90天内,须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其中: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

(2)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总平面),并提交方案设计(总平面)成果(含电子文件);

(3)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单体),并提交方案设计(单体)成果(含电子文件);

(4)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不含概算),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不含概算)成果(含电子文件);

(5)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6)以施工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为止,施工阶段后续配合服务。

2.5 本共分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需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含红线内、10KV供电线路范围)、数字化沙盘模型制作、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中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负责办理设计报建、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建筑、结构、基坑设计(含施工图)、智能化、设备、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气、防雷、人防、环保节能、幕墙、厨房(含餐厅和设备的设计)、特殊功能室(含实验室、大礼堂、体育馆等)、二星级绿色建筑、海棉城市设计、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装饰装修、外立面深化、空调、、特殊声学装修设计(灯光音响、舞台和设备的设计)、室外道路、运动场、篮球场、沙池、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

2.6承包方式:勘察费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需持有“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类型的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单位”的诚信手册,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单位”的诚信手册)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需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师 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7 8 25 9 00 分起至 2017 8 31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17 9 22 9 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7 9 22 8 30 分,截止时间: 2017 9 22 9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7 9 22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建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禅城区华宝南路西侧、忠信路

地 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严小姐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757-82901284

电 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725331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发布人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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