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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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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6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莒县绿源排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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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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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采购概况:新建莒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规模为6.0万m3/d,同时配套再生水管线12.315km,管材为钢管,主要为电厂提供循环冷却用水;本项目概算投资约7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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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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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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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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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31日—09月0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标段提供近三年内所投设备的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市级及以上官方网站预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代理商提供);2标段提供3C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3标段提供近三年内所投自控设备的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市级及以上官方网站预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4标段提供近三年内中水或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市级及以上官方网站预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一份(1-3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理证书、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4标段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授权书及承诺函(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到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的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报名。地址:莒县振动大道与振兴东路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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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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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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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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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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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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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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