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产业园粤兵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师市援办发【2017】51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和捐赠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一团草湖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0519平米。
2.3 招标范围: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888.59平米。包括住院楼F区(地上3层)以及住院楼F区与门诊楼E区;医技楼G区之间连廊。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对以上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工程监理。
2.4 监理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0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持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草湖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第三师四十一团团部
联 系 人:刘攀
电 话:155695891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联 系 人:柳丽
电 话:15099194258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9. 公告日期: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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