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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为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423号)、《关于内蒙古


一、招标条件

本为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423号)、《关于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6〕925号),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城建委发〔2016〕59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58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为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采购名称: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康复街以南、兴安北路以东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04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1953.85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客梯(无障碍)4部。曳引机、门机、控制柜主板与变频器采用原品牌、原产地。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设备采购额:约160万元。

6.供货及安装期:按招标人要求,满足施工进度。

7.供货及安装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包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客梯),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3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1.4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1.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和仲裁情况表或关于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

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上述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及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1)制造商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经销商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期限和媒介

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6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康复街以南、兴安北路以东

联 系 人:高利飞

联系电话:0471-5103289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陈婷、辛梦瑶

联系电话:0471-5183524/38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吴根连、王淑娟

电    话:0471-4361951或4675104/105转8022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介绍信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贵单位购买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请接洽。

 

 

 

派出人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派出人员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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