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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二期能扩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发改局项目备案编号:2016-440113-36-03-012922号批准,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二期能扩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二期能扩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二、建设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荷一路2号(广汽荻原公司内) 三、项目规模:地块11总用地面积8607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207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4003平方米(一期已进行部分建设);地块12总用地面积5207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4503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043平方米(一期已进行部分建设)。二期建筑面积约31000㎡,主要建筑物为冲压车间、模具车间、焊接车间。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 招标控制价:60万元。 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工作,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 六、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约定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工作为止。 七、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 投标人由2014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工程投资额等于或大于8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6日。 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可不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3.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加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20647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丰路(广汽商贸旁)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39703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0306292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二期能扩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