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安市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 10:2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2日 08:30至2017年09月1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做709开标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 13:0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做709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871.761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伍凤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19123040 | ||
| 采购单位 | 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志鹏133543666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伍凤丹13019123040 | ||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YZ2017NO.C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50号
联系方式:唐志鹏13354366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大安市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自筹及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安市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占地面积约8560平方米,简易装饰栈道2700平方米,景观平台4处,凉亭3座,花架长廊650米等亲水活动设施,围堰维修0.9公里,5860平方米,栽植树木1.2万棵,花卉12万株,矮墙座椅11个,健身器材17套,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871.7619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安广镇胜利村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0月30日,工期378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办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安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志鹏
地 址: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50号
电 话:133543666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1.76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8:30至2017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做709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办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做709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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