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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4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建设所需材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河源市紫金县瓦溪镇(与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紫金西连接线对接),经九和、蓝塘、凤安、好义镇,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终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对接)。 本项目路线长约77.505km,桥梁长21.92km/75座,隧道长3.487km/3座,桥隧比为32.8%,设有互通式立交7座;设有服务区、停车区各1处;设有匝道收费站6处;设有管理中心1处以及养护工区2处。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车速为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33.5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钢筋、水泥、钢绞线的采购供应,共设5个合同段,预计供货时间2017年10月~2020年12月,供货地点在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 货物 类别合同段货物名称、规格估算数量 (吨)供应范围技术标准 钢筋CL1光圆钢筋(HPB300)4021K0+400~K42+695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规定。 带肋钢筋(HRB400)76215 CL2光圆钢筋(HPB300)5174K42+750~K77+960 带肋钢筋(HRB400)78676 水泥CL3P.O 42.5436816K0+400~K42+695品质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碱含量不宜大于0.60%,熟料中C3A 含量不应大于8.0%。其余技术要求尚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 P.O 52.573853 CL4P.O 42.5400531K42+750~K77+960 P.O 52.590256 钢绞线CL5钢绞线:Φj15.2412876K0+400~K77+960抗拉强度标准值fpk =1860MPa,公称直径d=15.2mm 的低松弛高强度钢绞线,其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的规定。 注1:货物供应范围包含相应路段主线和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及房建工程(若需要),供应里程及供应数量以施工图为准。如部分工程建设时间延长,钢筋、钢绞线、水泥供应时间应相应延长。 2: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供应型号或供应量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2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货物标段(或合同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3报名基本资格如下表: 合同段投标人注册资本 (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万吨) CL1(钢筋)不少于1000万元拟投标钢筋品牌生产厂家具有钢筋年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 CL2(钢筋) CL3(水泥)不少于1000万元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具有转窑水泥年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同一品牌生产厂家至少具有2条日生产水泥熟料均不低于4500吨的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 CL4(水泥) CL5(钢绞线)不少于5000万元拟投标钢绞线品牌生产厂家具有钢绞线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 三、投标人申报品牌的授权要求 (1)对于钢绞线类,投标人仅限于生产厂家采用自身品牌进行申请。 (2)对于钢筋、水泥类,如生产厂家自行投标,则不可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如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但其代理商必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生产同一品牌的多个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独立授权。如某品牌总公司已开具授权书,则其子公司不可再授权代理商对本次招标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拟申请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一并提交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中明确具体投标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须对所投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网址为http://www.gzggzy.cn),无IC卡号的投标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评标方法 5.1双信封合理标价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民营经济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7楼 邮 编:510623邮 箱:hhggszh@163.com 联系人:田先生 传 真:0752-6832808电 话:13924154159
附件1、说明 附件2、强制性标准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广东紫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说明 1.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河源市紫金县瓦溪镇(与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紫金西连接线对接),经九和、蓝塘、凤安、好义镇,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终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对接)。 本项目路线长约77.505km,桥梁长21.92km/75座,隧道长3.487km/3座,桥隧比为32.8%,设有互通式立交7座;设有服务区、停车区各1处;设有匝道收费站6处;设有管理中心1处以及养护工区2处。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车速为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33.5m。 2 招标范围 本次为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房建(若需要)等,下同)所需的钢筋、钢绞线、水泥的供应,货物供需一览表详见货物报价表。 附件2:强制性标准(钢筋) 合同段 项目CL1、CL2合同段(钢筋) 基本 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钢筋200万吨及以上(以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技术标准1、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规定。 2、工程设计单位对钢筋提出的设计要求。 业绩和信誉业绩1、投标人近五年内在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有不少于10万吨的供应业绩。 2、投标人近五年内有不少于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供应业绩。 注:1和2如有相同业绩,允许重复计算。 信誉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延误工期、货物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缺乏售后服务等违约行为。 财务 能力近三年内 总计营业收入人民币30000万以上 营运资本加银行信贷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营运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人员项目经理1人中级职称,5年类似工作经验。 质检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3年类似工作经验。
注: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2、财务能力中的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 3、业绩和信誉中近五年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指在该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业绩,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协议〔或验收意见、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数据以验收意见或结算协议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数据为准,业绩数据应能够清晰反映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实际数量。 4、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5、投标人应附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原件(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可只提供一份原件,但应注明原件所在标段,且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6、投标人注册资本如包含外币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并提供网页截图。
强制性标准(水泥) 合同段 项目 CL3、 CL4合同段(水泥) 基本 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1、年生产转窑水泥200万吨及以上(以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2、同一品牌生产厂家至少具有2条日生产水泥熟料均不低于4500吨的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仓储能力1、有散装生产线,有散装水泥运输能力。 2、申请厂家的生产基地距本项目300公里以上的,必须在本项目100公里范围内拥有(自有或租用,如自有则提供证明材料、如租用则需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租赁中转仓库承诺书)不少于3000吨的水泥仓库。 技术标准1.品质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碱含量不宜大于0.60%,熟料中C3A 含量不应大于8.0%。其余技术要求尚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规定。 2.工程设计单位对水泥提出的设计要求。 业绩和信誉业绩1、投标人近五年内在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有不少于30万吨的供应业绩。 2、投标人近五年内有不少于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供应业绩。 注:1和2如有相同业绩,允许重复计算。 信誉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延误工期、货物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缺乏售后服务等违约行为。 财务 能力近三年内 总计营业收入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上 营运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人员项目经理1人中级职称,5年类似工作经验。 质检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3年类似工作经验。
注: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2、财务能力中的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 3、业绩和信誉中近五年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指在该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业绩,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协议〔或验收意见、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数据以验收意见或结算协议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数据为准,业绩数据应能够清晰反映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实际数量。 4、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5、投标人应附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原件(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可只提供一份原件,但应注明原件所在标段,且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6、投标人注册资本如包含外币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并提供网页截图。
强制性标准(钢绞线) 合同段 项目 CL5合同段(钢绞线) 基本 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 拟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钢绞线5万吨及以上(以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技术标准1、抗拉强度标准值fpk =1860MPa,公称直径d=15.2mm 的低松弛高强度钢绞线,其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的规定。 2、工程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 业绩和信誉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在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有不少于2万吨的钢绞线供应业绩。 信誉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延误工期、货物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缺乏售后服务等违约行为。 财务 能力近三年内 总计营业收入人民币20000万以上 营运资本加银行信贷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营运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人员项目经理1人中级职称,5年类似工作经验。 质检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3年类似工作经验。
注: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2、财务能力中的近三年指2014年至2016年。 3、业绩和信誉中近五年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指在该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业绩,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协议〔或验收意见、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数据以验收意见或结算协议或买方(或业主)证明材料数据为准,业绩数据应能够清晰反映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段内投标人负责供应的实际数量。 4、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5、投标人应附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原件(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可只提供一份原件,但应注明原件所在标段,且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6、投标人注册资本如包含外币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并提供网页截图。
附件3:评标办法
双信封的合理标价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做好评标工作,保护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2005年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工程材料采购招标的评标。 第三条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 第四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协助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 协助工作组由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协助工作组完成本项目的协助工作后,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广东省交通系统省级公路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 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2.第二个信封(报价函和货物报价表)的评审; 3.综合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章 第一信封的评审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和盖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4.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5.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直接否决其投标。对于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之符合规定。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条件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7.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8.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资料不得虚假。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附表2所列的强制性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和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生产能力或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生产能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质检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履约信誉进行评审及打分。 1.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履约信誉:5分 (2)评标价得分:95分 2.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评分因素分值构成评分标准 履约信誉5分1.信用等级分(2.5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分:AA级的得2.5分,A级的得2.4分,B级的得2.25分,C级的得1.75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③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履约得分(2.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自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因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5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 3、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3.评标价分值:满分95分。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详见第四章“第二信封的评审”。 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不进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第四章 第二信封的评审 第十条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评审完成后,在见证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函和货物报价表),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第十一条 算术性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及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除投标报价经算术性修正后或经检查投标文件上下文文字表示的金额有明显错误的情况外);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或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数额,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5%以上者(不包含5%),属重大偏差,应否决其投标。 第十二条 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2)在招标人给定的报价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货物数量。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在评标阶段,投标人应保持联系方式有效,其联系电话、传真全天候开通(包括节假日),否则,因此影响澄清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四条 评审报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价得分评审: 1.招标人最高限价的设定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逐标段摇珠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摇取一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招标人最高限价A=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招标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同时,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所作出的任何形式的调价函或调价说明。 2.评标价的分值确定 评标价分值满分95分。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标价按下述规定进行评分: a.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B=A×98% 式中:A—招标人最高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B—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b.评标价得分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 ︱B1-B︱ D1=D– ×100×C B 式中:D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D —评标价所占的百分比权重,取95分; B1—投标人的评标价(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报价); 若B1≥B,则C=3;若B1<B,则C=1。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第五章 综合评分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第一信封评审的履约信誉得分及第二信封评审的报价得分之和即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第十六条 关于串通投标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第十七条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的高低降序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排在前2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有2家或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值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如果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在本次招标评标信用等级取定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 a.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则按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其他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 b.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c.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不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4.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推荐中标以后、合同签署以前,因履约不良等信誉问题被省级或以上政府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或取消资质的,则招标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7.如果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但投标报价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第六章 评标报告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过程; (三)评标过程; (四)评标结果; (五)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工作组所有成员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部门的监督,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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