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劳保用品采购-辅助劳保用品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7021953
1、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单位为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招标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单位所需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产品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且生产或经销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且注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通知书,并提供购销发票。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通知书及购销发票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3.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业务二部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报名审核的材料原件,同时装订(胶装)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以上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6)投标回执。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业务二部
联 系 人: 郭 科
联系电话: 0471-3281292
邮 箱:nmgzbgk@163.com
招 标 人:包头供电局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 系 人:李剑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 塔拉
联系电话: 0471-3473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