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水湾一期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本已由隆尧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投资核字【2017】9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隆尧县太行路北侧、柴荣大街北段东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542.46平方米,其中1#楼10464.31平方米,2#楼3529.53平方米,地下车库3548.6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4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5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9月30日8:30至2017年10月12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师惠波(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乔金川(项目负责人)、韩晓伟、李平、李鹏慧、孟庆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隆尧县城
联系人:师惠波
电 话:0319-82738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兴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88号
联系人:李鹏慧
电 话:0319-2605902
电子邮件:wanxin21318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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