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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 监理(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 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发改资环函〔2017〕3114号批复单位广东省发改委招标人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 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发改资环函〔2017〕3114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改委
招标人 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监理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粤发改资环函〔2017〕3114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监理(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芦洲林果场

(四)工程造价:217322554.18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96423m2,主厂房、冷却塔、烟囱、油罐区、综合水泵房等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1600吨/日,本期工程配置3台55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开挖,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幕墙,标识,绿色建筑,工程,外环境景观(包含展示区的园林绿化),道路工程,边坡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以及机电安装工程的设备施工、调试、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并投入生产、完成消缺并移交及保修等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质量要求为“合格并创国家优质”。

(八)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相关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8人以上,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总监代表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其中专业分别为:土建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管道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其他监理员1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按本工程监理估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若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三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专业监理工程师若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2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0)监理员须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

(11)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544108499

招标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8057667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发布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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