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19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 毗河项目二分部所需 粉煤灰剂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第二施工段位于总干渠一流量段下段及第二流量段,施工内容包括部分总干渠和踏水水库灌区,其中踏水水库灌区又包括简资分干渠、简阳支渠和石钟支渠。本施工段总干渠施工桩号:45+583.44~67+222.95,长21.64km,主要包括明渠6.56km、隧洞2.49km(8座)、渡槽8.14km(9座)、倒虹管4.46km(2座);踏水水库灌区工程渠道总长度32.5km,主要包括明渠12km,隧洞16.65km(43座),渡槽2.58km(10座),倒虹管1.27km(3座)。
1.2 设备运输条件
本分部施工段场外交通主要考虑由成南高速公路经淮口镇、竹篙镇等进入金堂大道,配合乡道机耕道进入施工点。
另可采用成渝高速公路简阳进入金简路,配合乡道机耕道进入施工点。
另外渠道沿线还有较多的乡村公路,渠道线路多处与公路平行或相交,整个工程对外交通比较方便。由于渠道大多数施工点距现有公路都有一定的距离,本分部工程对外交通充分依托总干渠现有各级公路,分工区分渠段修建对外连接临时公路或对现有部分可利用的机耕道进行适当扩建,使各工区都具有可靠畅通的对外交通网络,为各工区创造较好的施工交通条件,满足工程施工对外交通需要。
施工近点场外交通条件
序号 | 桩号段 | 主要交通 | 路宽 | 备注 |
1 | 总45+580~总51+000 | 白果镇~同合乡乡道 | 4.0m~4.5m | 乡道配合机耕道进点 |
2 | 平桥乡~同合乡乡道 | 3.5m~4.5m | ||
3 | 总51+000~总57+000 | 金简路 | 5m | |
4 | 柏林~新星乡乡道 | 4.5m | ||
5 | 总57+000~总67+000 | 竹篙镇~双流乡~又新镇主干道 | 4.0m~4.5m | |
6 | 简资分干渠 | 新星乡~踏水镇~青龙镇主干道,部分路段为碎石路 | 3.5m~4.5m | |
7 | 简阳支渠 | 踏水镇~青龙镇主干道 | 3.5m~4.5m | |
8 | 金简路 | 5m~8m | ||
9 | 石钟支渠 | 踏水镇~石钟镇主干道 | 3.5m~4.5m |
1.2.1 总干渠
(1)总45+580~总51+000场外交通主要采用白果镇~同合乡乡道及平桥乡~同合乡乡道;
(2)总51+000~总57+000场外交通主要采用金简路及柏林~新星乡乡道;
(3)总57+000~总67+000场外交通主要采用竹篙镇~柏林~双流乡~又新镇乡道;
施工近点主要采用乡道配合村机耕道。
1.2.2 踏水灌区
(1)简资分干渠
简资分干渠主要采用新星乡~踏水镇~青龙镇主干道配合村机耕道施工近点。
(2)简阳支渠
简阳支渠主要采用踏水镇~青龙镇主干道及金简路配合村机耕道施工近点。
(3)石钟支渠
石钟支渠主要采用踏水镇~石钟镇主干道配合村机耕道施工近点。
2、招标范围:粉煤灰Ⅱ
3、采购数量:粉煤灰Ⅱ9000吨
4、交货时间:2017 年10月30日前第一批通知到达毗河项目部。
5、交货地点: 金堂毗河项目水电十局项目部
6、质量要求:1、用于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质量的指标划分为三个等级。其质量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的Ⅱ要求。
质量指标 粉煤灰质量指标的分级 | 煤灰等级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 | 烧失量 | 需水量比 | 三氧化硫含量 |
Ⅰ | ≤12 | ≤5 | ≤95 | ≤3 |
Ⅱ | ≤20 | ≤8 | ≤105 | ≤3 |
Ⅲ | ≤45 | ≤15 | ≤115 | ≤3 |
2、干排法获得的粉煤灰,其含水量不宜大于1%;湿排法获得的粉煤灰,其质量应均匀。
3、主要用于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所采用的粉煤灰,可不受本规范的限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销售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企业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至2017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等。
5、其他能力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投标人需要经过发标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13 日14: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 2017 年 10 月13 日14:00前通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报名并上传下列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申请成为水电十局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弃标。
具体注册、申请事宜可联系集采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 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本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
收款单位账号:1239040859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 : 00 时,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六楼二分局设备物资管理科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 : 00 时在 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六楼水电十局有限公司二分局会议室 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powerchina.cn)上发布。
2、联系人及方式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7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刘 毅
e-mail :1031071153@qq.com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
地 址: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6楼水电十局二分局设备物资科。
邮政编码: 611830
联 系 人: 龙涛
电 话: 13808017896
e-mail : 3241164828QQ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711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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