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工程勘察测绘已在定州市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号为定发改招标核准2017-029号,招标人为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工程勘察测绘
2.2建设地点:定州市市区
2.3建设规模:清风南街全长1160米
2.4资金来源:利用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费为主的多方筹措
2.5勘察测绘周期:7日历天
2.6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8:30至2017年10月13日下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0312-239330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定州市建设街
联系人:孙云朝
联系电话:0312-2332928
代理机构:河北福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中兴路世纪写字楼六层
联系人:杨改兰
联系电话:0312-256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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