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清远市]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城区政务发改[2016]214号批复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
项目名称 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 城区政务发改[2016]214号
批复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城区政务发改[2016]21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辅道和车位修缮工程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黄杰强 联系电话:0763-331150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伟杰 联系电话:0763-3382195、13926668810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763-366553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政府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内

四、项目概况:对清远市政府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内的车位铺设植草砖,面积约value="6993" unitname="平方米">6993平方米;辅道铺设西班牙砖,面积约value="3386" unitname="平方米">3386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原有砖面、敷设混凝土基层、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划设路面标线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对清远市政府机关大院东、西停车场内的车位铺设植草砖,面积约value="6993" unitname="平方米">6993平方米;辅道铺设西班牙砖,面积约value="3386" unitname="平方米">3386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原有砖面、敷设混凝土基层、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划设路面标线等;招标控制价:2496079.2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71011
相关附件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png
发布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11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