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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梅市交字[2017]166号文批复单位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蕉岭县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
项目名称 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梅市交字[2017]166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蕉岭县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梅市交字[2017]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蕉岭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按标准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蕉岭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潘田村杨梅坑,起点桩号为K32+635(对应原县道X967线K0+000),途径塔牌三桥、狮子村、径子陂、徐溪、黄沙村、三坑村、蕉平大桥,终点桩号为K44+970。路线全长12.335公里,其中K34+766—K37+866与原省道S332线共线(对应原省道S332线桩号为K93+500—K96+600)。工程在原有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采用原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省道S225线蕉岭县杨梅坑至蕉岭平远交界处电站段路面改造工程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管线、照明)、定测、详勘等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设计周期:

2.3.1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3.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2.3.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2.3.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80479.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1.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的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5年(201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三级或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里程累计不少于12公里(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5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粤交基函〔2015〕1556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④开户许可证原件;⑤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有效期为两个月内);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即①②③④⑤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各二份与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现场报名。(其中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单独提交,不需装订)。

4.2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71017日至201710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工会大厦12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7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分至15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蕉岭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蕉岭县溪峰路36号 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3-7888119电话:0753-2259923

传真:0753-7888119传真:0753-2251923 2017年10月10日

发布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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