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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兴宁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兴宁段)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6]3182号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兴宁市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
项目名称 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兴宁段)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6]3182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兴宁市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兴宁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6]3182号文批准建设。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粤公基函〔2017〕417号批复施工图设计,该项目分段实施,根据梅州市公路局梅市路程函〔2017〕220号意见,梅州市兴宁市公路局为兴宁市段建设主体,项目发包人为兴宁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兴宁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本工程位于兴宁市境内。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路线全长46.714公里,其中兴宁市管养路段2.897公里,桩号K2210 +926~K2211+390段长0.464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桩号K2211+390~K2213+822.5段长2.433公里,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工程预算造价为7788388.00元。

2.2计划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的国道G206线兴宁松陂至丰顺北斗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兴宁段)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项目经理:

(1)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外省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应符合粤建市函【2014】218号的有关要求),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总工:

(1)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无信用等级),在全国最新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

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6)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包括资料USB存储盘(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等),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11 2 9 00 分,截止时间:2017 11 2 9 30 分。

5.2.2开标时间:2017 11 2 9 3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或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1楼电子屏幕的通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人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公路局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田一路501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8144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正兴路香榭丽花园侧(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李杨联系电话:0753-2272111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无信用等级),在全国最新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由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自2012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不少于3公里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

注:(1)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或未进行交工验收而一次性进行竣工验收)之日为计算时间。

(2)所填写的业绩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反映。

(3)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以及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无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4)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附以下证明材料(须包含查询网址):

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最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报名时应提供最近三年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外省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应符合粤建市函【2014】218号的有关要求),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

1

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备注:1、投标阶段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证明资料。

  1. 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半年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 投标人提供项目总工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4、公路相关专业包括公路、桥梁、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附录5 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发布人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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