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员)。
(8)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与招标人承诺的双方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原件,即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施工的工程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及质量进度承诺。
(9)以上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共两份,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华兴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华兴综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陈春晖
联系电话:13421534655
邮政编码:516500
招标代理: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棉西路建委设计院四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56477899
邮政编码:515100 传 真:0754-8361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