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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兵团四师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防洪治理工程延长新增护岸(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兵团四师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防洪治理工程延长新增护岸(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兵团四师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防洪治理工程延长

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兵团四师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防洪治理工程延长新增护岸(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兵团四师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防洪治理工程延长新增护岸经师市水发[2017]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第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地区第四师71团境内;

2.2招标范围:71团巩乃斯河(K134+195--K142+195段)防洪治理工程新增延长,延长护岸长度为737.56m。其中1#护岸长度537.56m,2#护岸长度200m,填筑巡坝路737m。

2.3标段划分:施工标段整体发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队伍具有进疆备案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造师。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期限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2日),报名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图纸。投标单位如遇到软件问题,如: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等问题,请联系软件服务电话:0991-8844613。

    4.3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开标大厅-伊宁市公园街四巷13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西侧)。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順香                  联系人:苗勇 

电 话:0999-8197386        电  话:13199862127
八、监督电话: 

兵团公共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0999-8182553、818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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