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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雷南大道雷湖南路修建工程项目增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雷州市雷南大道雷湖南路修建工程项目增加项目经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雷发改【2017】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雷州市政府统筹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雷州市公用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雷州市雷南大道、雷湖南路。
2.2 建设规模:增加沥青调平层和粘结层;增加铺设沥青抗裂膜;增加隔缝灌注沥青油;拆除重建原已断裂、粉碎导致凹凸不平的砼路面;增加铺设沥青同步碎石等。招标控制价为3578900.33元。
2.3招标范围:依据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且具备岗位证;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6年7月~2017年7月连续一年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接过类似的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3.6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报名前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职称证;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岗位证;另外专职安全员还须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及以上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6年7月~2017年7月连续一年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提供人员二代身份证及岗位证复印件;
(7)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8)业绩证明材料(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9)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11)投标承诺书原件;
(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1)~(10)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在报名时现场核查。(11)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其他资料费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银先生 联 系 人: 郭小姐
电 话: 13729198269 电话:15016488600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参加雷州市雷南大道雷湖南路修建工程项目增加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六、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七、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招标人确认(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投标人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电话联系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联系电话:1501648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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