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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 项目 编号 :0612-1741H1090173 ),已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实施,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以 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0612-1741H1090173
三、项目授权主体: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需求:
6.1 项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
6.2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是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市区道路部分) 改建工程、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建设项目、汕头市澄海区塔岗围片区(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乡镇道路部分)改建工程。
6.2.1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 (市政道路部分)项目
(1)登峰路扩建(怀汉-环翠),道路长约1000m,半幅路宽度25m;
(2)文冠路改造(国道—老兴华),道路长约3500m,宽度50m;
(3)怀汉路(玉亭路—澄江路),道路长约1350m,宽度50m;
(4)蓬岭路(莱美路—堤顶路),道路长约380m,半幅路宽度21m;
(5)南田路(澄华路—澄江路),道路长约1930m,宽度30m;
(6)德政路(玉潭路—老兴华路),道路长约2050m,宽度30m;
(7)海平路(秀水路—凤翔路),道路长约490m,宽度30m;
(8)莲阳河南侧堤路合一(324国道—龟山涵),道路长约3650m,宽度7m;
(9)秀川路(凤新二路—凤东路),道路长约450m,宽度30m。
建设内容含道路、人行道、排水、路灯、绿化及标线等。
6.2.2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项目。
项目全长23.324km,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主线)和40km/h(辅道),采用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的断面型式,路基宽度58m。全线主线及辅道共设特大桥3092m/2座、大桥4789m/9座,中小桥1320m/20座;涵洞35道。
6.2.3汕头市澄海区塔岗围片区(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区域范围约1858.6亩,包含三横一纵道路,总长度5151.855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
6.2.4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乡镇道路部分)项目。
包括X055樟隆线(梅潭大桥—国道539路段)、华东路(Y615广上线)、莲南工业道(Y707莲溪线)、金鸿公路(凤东路—324国道路段)、金樟路(WT01金樟路)、樟西路(Y806月新线)、塔山寺路(Y706塗塔线)、莲东路(Y709渡槐线)、隆南公路(Y757仙后线)、莲南路(老镇道)、金山路溪南路段(Y718塘下线)改建工程等11条县乡道路。总里程34.071km,以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建设部颁发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2012)中的有关规定为基础标准,同时参考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根据项目的定位与功能、项目沿线的地质地形环境、社会环境、交通量预测结果等因素来确定技术标准。
6.3 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总建设投资为71877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6651万元,项目总投资为765428万元。
6.3.1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 (市政道路部分)项目
根据《关于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市政道路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发改[2017]163号),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340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51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13.46万元,基本预备费4881.12万元。
6.3.2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项目
根据《关于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发改[2017]162号),项目计划投资426118.65万元,其中建安费277964.43万元,预备费32790.77万元,其他115363.45万元。
6.3.3汕头市澄海区塔岗围片区(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关于汕头市澄海区塔岗围片区(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发改[2017]165号),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06990.52万元,其中建安费7313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349.96万元,基本预备费7503.84万元。
6.3.4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乡镇道路部分)项目
根据《关于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乡镇道路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发改[2017]164号),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58912.13万元,其中建安费110076.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13.00万元,基本预备费12222.25万元。
6.4本项目运作模式及流程:
本项目涉及市政道路、乡镇公路、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的建设及土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并且伴有沿途气电油站、广告牌的经营收入,定位为准经营性项目。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和塔岗围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新建项目,适宜采取BOT的运作方式,市政道路改建和乡镇道路建设属于改建项目,适宜采取ROT的运作方式。两者均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采用政府付费,基于运维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部分,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补助。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区交通局或区政府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运作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1)项目前期筹备阶段:项目前期筹备阶段是指从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到完成项目公司组建、正式签订各项合同。本方案将项目前期筹备阶段进一步分为项目识别与准备、采购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成立以及PPP项目合同体系签署。
(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B):该阶段与一般项目的建设阶段相同,从项目开工直到工程竣工(交工)验收为止。
(3)项目运营维护阶段(O):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项目公司可自行运营维护也可委托相关专业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
(4)项目移交阶段(T):在运营维护阶段的后期,政府和项目公司会划定一段时间作为过渡阶段,以使政府有充分时间适应项目运营,不至于移交后影响项目运营。
6.5项目合作范围:
项目包括:汕头市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市区道路部分) 改建工程、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建设项目、汕头市澄海区塔岗围片区(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海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乡镇道路部分)改建工程。
合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的建设,后续的运营维护工作,以及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6.6付费机制:
由于本项目兼具部分经营收益,如气电油站的出租收入,以及道路两边的广告收入,故项目回报机制设计为“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运营期间,可用性服务费由政府承担,运营维护费中,除出租收入及广告收入外,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助部分,以使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的回报。
项目竣工后,根据政府方财政部门审定的考虑了中标下浮率之后的竣工结算金额作为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期间,根据社会资本中标下浮率并结合实际运营的工程量核算结果作为项目运营维护费。
项目竣(交)工验收阶段,政府方将组织竣(交)工验收考核,根据交(竣)工验收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项目运营维护阶段,政府方将每季、半年或年组织运维绩效考核,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
6.7 合作期限:合作期共20年,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17年。
6.8 项目资本金:155428万元。
6.9资本金出资比例:本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组建项目公司。
补充说明: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所委托的与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研费、初步设计费、PPP项目咨询服务及社会资本招标服务费、造价咨询费、设计咨询费等,均纳入项目建设投资,须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支付,详细内容在采购文件中约定。
七、申请人资格
7.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7.2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7.3 经验要求:
1)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或一级公路(及以上)的PPP投融资建设业绩(含竣工或在建或完工交付进入运营期内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在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2)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市政工程或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含承担施工任务的PPP投融资建设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成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已完成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不满足要求的,还应提供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
3)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具有1项已完成或在设计的长度不低于25km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的设计项目业绩(含承担设计任务的PPP投融资建设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成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在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已完成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不满足要求的,还应提供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
注:在满足上述3项业绩要求的条件下,接受同一业绩可以满足上述要求中2项或以上的情况。
7.4 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累加)须具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新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累加)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以证明投标人的融资能力。
7.5企业信誉: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4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也不得再单独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参与资格预审的不同两个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若存在母子公司或控股关系,只接受母公司。
7.7 其他要求:①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澄海区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注:1.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条件可具有互补性,以满足上述资格要求。
2.本项目采购阶段参与单位不受当地备案限制;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在预中标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完成备案手续 。
八、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1 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7 年10月13日至2017 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环碧庄荣华花园3幢201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
8.2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并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只 盖本单位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表原件(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要求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
注: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加盖各自公章,并须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接受通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认方式
9.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9.2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正式投标人不 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正式投标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9.3 采购人将只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只有成为正式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0.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 年10月13日14时00分至2017 年11月3日14时00分。过期不予受理。
10.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环碧庄荣华花园3幢201。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4
资格预审日期:2017 年11月3日。
十一、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11.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10月13日至2017 年10月20日止。
11.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等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十二、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担保体系包括:投标担保、建设履约担保、运营维护担保、移交维护担保,均可使用保函形式进行担保。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汕头澄海区益民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4-8572677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1室
联 系 人:王小姐、胡先生、蔡先生
联 系 电 话:020-83546223、83541707
电 子 邮 箱:phjhu2@163.com
2017 年10月13日
资格预审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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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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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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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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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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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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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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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申请的,列明全体单位名称,并注明牵头人,加盖牵头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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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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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填写牵头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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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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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填写牵头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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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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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单位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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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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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2.报名时提供本表原件两份。并将填好的word版本发送至phjhu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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