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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第三次)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项目编号:BD-KCY-1709-Y08-B-3T。2.项目概况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

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项目编号:BD-KCY-1709-Y08-B-3T。

2.项目概况

勘察院道路照明材料项目(再次)招标,内容如下。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含税最高限价为34万元,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灯灯具

杆高5米,灯头4.8米,光源NG70W,带电容补偿器,容量30μF

70

含基础制作及底座

2

路灯灯具

NG100W,杆高5米(带电容补偿器   容量10μF)

24

含基础制作及底座

3

LED太阳能风能互补路灯

LED 40W 杆高5米(灯头高度4.8米)             

39

附件及底座基础配套

4

电缆

VV22-1000  1(4×10)

1100


5

电缆

VV22-1000  1(4×6)

1620


6

导线

BV-500 2.5mm

1200


7

钢管

G100

120

路灯灯杆底座电缆保护管以及电缆过路保护

8

钢管

G25

48


9

钢管

G20

100


10

角钢

L=40×40×4

2

用于照明箱安装

11

电缆

VV-1000  1(3×50+2×25)

40


12

电缆

VV22-1000  1(5×10)

50


13

接地极

镀锌角钢L=50×50×5    L=2500mm

133


14

接地线

镀锌扁钢-25×4

3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5274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05273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9房间。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吉奈道二十四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852222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2189644

张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idbidding@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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