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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尽职调查机构项目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尽职调查机构项目招标公告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

 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尽职调查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尽职调查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尽职调查机构项目

二、招标编号: GHDL-2017-08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针对对蒙古国开展能源领域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在蒙古国建设火力发电厂、清洁能源发电、跨境输变电项目、电力设备制造、海外投资架构、投资路径设计等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税收、产业政策等。

(2)服务范围:从开展蒙古国能源领域投资环境尽职调查起,直至尽职调查报告审查、提交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因本次专题研究涉及对蒙古国能源领域投资环境调查,为保证调查质量、进度得到有效管理,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为企业提供蒙古国能源类尽职调查服务业绩;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已注册在投标单位)、10年及以上海外能源项目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4、拟派本项目2人及以上电力行业顾问团队,顾问团成员须具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且10年及以上蒙古国电力能源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5、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负责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律所为合伙企业,非法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路148号航天小区1-4-308室);

3、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报名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6)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 具有为企业提供蒙古国能源类尽职调查服务业绩(委托合同);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0年及以上海外能源项目法律服务工作证明和服务业绩(委托合同);

(8)拟派本项目2人及以上电力行业顾问团队成员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且10年及以上蒙古国电力能源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企业实力及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如难以提供证明文件,可以采用文字叙述、列表等方式进行描述,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单位为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单位瞒报、虚报等不真实的信息资料,一经发现,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招标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

D、如发现投标单位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成交单位自负,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合格,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或电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联系电话:0471-3473021

 

招 标 人: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路148号航天小区1-4-308室

联 系 人: 柴学栋

电    话: 0471-6676707

电子邮件:nmgzyxt@163.com

              2017年10月16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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