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制造技术集成应用(一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数字化制造技术集成应用(一期)(重新招标)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027SB17CG-0648
二、招标内容:数字化制造技术集成应用(一期)
*三、交货期:系统试运行时间为2018年5月1日,系统正式运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四、投标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提供过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或服务,投标时提供上述用户清单及合同复印件一份。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4号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流程与IT部;
收货单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六、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2、项目阶段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3、项目终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发票后6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4、质保期满,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
5、本项目商品化软件部分需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发与实施部分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合同价款以人民币结算,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网售):2017年10月17日17时至2017年10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招标文件下载:
潜在投标人凭CA及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ongfengtc.com/)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10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工业园2号楼
十二、开标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工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10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
十四、标书费用:1000元整(按以下帐号信息进行付款)
投标人凭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人入口(http://tb.dongfengtc.com)招标文件下载处进行购买。
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银联;
十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东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ongfengtc.com/)
十六、联系人: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袁立宏
邮箱地址:ylh@dfmbidding.com
邮政编码: 430056
电 话: 027-84304809
传 真: 027-84304809
十七、投标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ongfengtc.com/) 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审核,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CA及企业法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投标人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八、信息的发布: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评标结果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九、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服
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服负责回复投标人在使用东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客服电话:400-888-6768 。
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公告第十六条)
二十、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