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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华林施招2017-07号
1、招标条件
本五华县2017年森林碳汇林重点生态工程(二期),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造价25480000元,总面积为24500亩,分十九个标段(各标段具体的地点、招标造价、面积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各标段具体面积、造价以作业设计为准。各标段具体地段和面积由五华县林业局负责核定。
2.2招标范围:按作业设计小班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地点:在县城周边、国省道、高速公路主干道以及重要通道两侧、大江大河两侧、镇村周边山地范围。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5日,计划完成种植日期2018年4月10日,计划完成当年抚育时间2018年7月底前,第二年、第三年完成抚育时间按合同约定。
2.5承包方式:实行六包﹙包苗木、包肥料、包种植和补植、包成活率和保存率、包三年三次抚育、包安全生产﹚,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第三年验收时保存率达90%以上,平均树高2.5m以上。造林按作业设计造价,每亩1040元(当年每亩800元,第二、三年每亩各120元),按实下浮5%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广东省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或以上造林资质或授权梅州市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造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为2017年7、8、9月份)的社保证明(2017年9月份社保必须为本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施林业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变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中标后另行提供变更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3.2信誉要求:
3.2.1、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19个标段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为2017年7、8、9月份)的社保证明(2017年9月份社保必须为本投标企业)。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4.1.2~4.1.4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1.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7、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按本公告附件1格式)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27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下同)。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8日~11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共19个标段)6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上午8:00~9:30时。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说明
7.1如投标企业已中本项目一个标段,则不能再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评标。
7.2中标企业在2018年4月10日前未完成种植任务、当年验收及三年总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以后三年内参加五华林业工程招投标的资格。
8、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可对本项目19个标段进行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五华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县城前进街58号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53-443641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4422139
日期:2017年10月17日
附表1:
五华县2017年森林碳汇林重点生态工程(二期)各标段具体地点、招标造价、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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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镇 |
村 |
面积(亩) |
单价(元) |
造价(元) |
|
1 |
河东 |
平东 |
1220 |
1040 |
1268800 |
|
2 |
河东 |
平东 |
1302 |
1040 |
1354080 |
|
3 |
河东 |
平东 |
1161 |
1040 |
1207440 |
|
4 |
河东 |
黎塘、黄坑 |
1121 |
1040 |
116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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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水 |
三源、新民、新华 |
1336 |
1040 |
1389440 |
|
6 |
长布 |
栋新 |
1330 |
1040 |
1383200 |
|
7 |
周江 |
甘茶 |
1439 |
1040 |
1496560 |
|
8 |
周江 |
甘茶、新良、冰坎、早成 |
1425 |
1040 |
1482000 |
|
9 |
周江 |
狮潭 |
1317 |
1040 |
1369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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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流 |
三江、双福、半田 |
1194 |
1040 |
1241760 |
|
11 |
安流 |
半田 |
1200 |
1040 |
1248000 |
|
12 |
安流 |
吉水、学元 |
1180 |
1040 |
122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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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流 |
学元、学少 |
1195 |
1040 |
12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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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梅林 |
梅南、三乐、招田 |
1421 |
1040 |
1477840 |
|
15 |
梅林 |
新田、梅南、招田 |
1368 |
1040 |
1422720 |
|
16 |
华阳 |
高塘 |
1404 |
1040 |
1460160 |
|
17 |
华阳 |
大拔 |
1275 |
1040 |
1326000 |
|
18 |
华阳 |
大拔 |
1204 |
1040 |
1252160 |
|
19 |
华阳 |
大拔 |
1408 |
1040 |
1464320 |
|
合计 |
24500 |
1040 |
25480000 |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
致五华县林业局:
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证号:、身份证号:,目前无在建工程。
我司承诺如下:
1、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
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我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报名后,在其他项目中标,将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我司违反以上任一条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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