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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新发改字[2017]35号批复单位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新发改字[2017]35号
批复单位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名称: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字[2017]35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名称: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人民路(群英路口至建设路口段)人行道改造,全长value="800" unitname="米" w:st="on">800米。2、少年宫绿地改造,建筑面积3000㎡;云髻山特色小镇街心公园建设,建筑面积8000㎡;职工活动中心(花果山)公园建设,建设面积11000㎡。3、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500㎡、城东榕树至河唇园路段道路硬底化,全长value="2500" unitname="米" w:st="on">2500米

6、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7、实施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

8、施工工期:90日历天

9、预计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090万元

10、招标上限价(设为“A”):

(1)人民路群英路口至建设路口段人行道改造建安费约:200万元

(2) “五小场所”改造建安费约:750万元

(3) 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建安费约:140万元

招标上限价合计 1090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投标人须已按《关于韶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4]133号)规定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临时注册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具有市政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和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项目经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的;省外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7)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

标段编号:01

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xinfeng.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④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办事指南)。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后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1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7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3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16时00分截止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4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nth="11" year="2017" w:st="on">2017年11月2日 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9 日07时3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 月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nth="11" year="2017" w:st="on">2017年11月9日 09时30分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7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

联系人:胡生 联系电话:0751-2262060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化路73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1-2388777

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潘小姐
办公地址:新丰县人民东路45号

电话:0751—2198026

10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 19 日

相关附件已排期招标公告新丰县人民路人行道改造,“五小”场所、车田围道路及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1).doc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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