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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
韶关段网络通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下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并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韶关段网络通讯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河源市连平县;本项目设有一个管理中心、二个集中住宿舍区,八个收费站。
2.2 招标范围、服务期
本项目办公及住宿区网络通讯服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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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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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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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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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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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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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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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江尾管理中心韶关段网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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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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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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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具体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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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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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城口集中住宿区韶关段网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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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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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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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具体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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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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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南集中住宿区韶关段网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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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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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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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具体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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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 1)。
3.2信誉良好,3年内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允许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市(县)级分公司参与投标,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相关指标可视为市(县)级分公司具有同等资质或指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登记信息,无企业登记信息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登记信息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
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1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631351128
传 真:0751-8807188
电子邮箱:rbgsrx@126.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日期:2017年10月19日
附件:采购清单、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 用户需求数
1、服务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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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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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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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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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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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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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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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江尾管理中心(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下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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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光纤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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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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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线(上行100M,下行100M,)含5个固定IP,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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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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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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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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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固话可共享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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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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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宽带、WIFI、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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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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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间房包含一个信息点,能提供一条50M宽带、安全智能WIFI服务及智能电视服务,智能电视服务能提供管理中心专属电视开机功能。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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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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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城口集中住宿区(韶关市仁化县城口镇城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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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光纤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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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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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线(上行50M,下行50M,)含5个固定IP,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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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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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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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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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固话可共享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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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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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宽带、WIFI、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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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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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间房包含一个信息点,能提供一条50M宽带、安全智能WIFI服务及智能电视服务,智能电视服务能提供管理中心专属电视开机功能。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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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南集中住宿区(韶关市始兴县胆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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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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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线(上行50M,下行50M,)含5个固定IP,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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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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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光纤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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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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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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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固话可共享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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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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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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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宽带、WIFI、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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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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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间房包含一个信息点,能提供一条50M宽带、安全智能WIFI服务及智能电视服务,智能电视服务能提供管理中心专属电视开机功能。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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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2-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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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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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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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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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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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至少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的网络通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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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指 2012 年 7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至少包含合同主体、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金额、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③投标人还应提供用户满意评价书(如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2-3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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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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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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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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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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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
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2014年7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查询范围至少应从成立之日至查询之日)。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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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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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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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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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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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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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如有);
(4)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电子文件(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
(2) 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3)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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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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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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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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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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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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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商务得分:1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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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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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性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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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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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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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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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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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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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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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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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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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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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上级机构)国际互联网出口≥4,000,000Mbps(3分);
4,000,000Mbps>国际互联网出口≥2,000,000Mbps(2分);
2,000,000Mbps>国际互联网出口(1分);
(以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为准,需提供统计报告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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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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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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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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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上述4项的,得2分,少提供一项扣0.5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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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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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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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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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对比投标人在韶关本地具备的自有固定(非委托)服务机构数量,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 分,无则不得分。(须提供成立时间一年或以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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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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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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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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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得通讯网络服务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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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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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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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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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 3 个球,摇出 3 个球对应的 3 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 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元。
2.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85;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1.5;若D1 < D,则E =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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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设计文件、业绩能力、其他部分等因素得分评审与确认。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2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详细评审
5.1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5.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6.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7.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9. 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每个标段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若发生以上第2至4款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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