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涉县农村公路桥梁(编号:YS05)辽城—刘家庄段刘庄桥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7.19”特大洪水灾害农村公路恢复重建省补项目库的通知——冀交公【2016】742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209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辽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涉县辽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农村公路桥梁(编号:YS05)辽城—刘家庄段刘庄桥恢复重建工程,包括河道上旧桥拆除,重新修建6-10米钢筋混凝土连续现浇桥板,恢复桥头引道及导流,主要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石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工期为10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辽城乡人民政府
地 址:涉县辽城乡
邮 编:056400
联系人:章秀兵
电 话:15100059977
招标代理: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邮 编:056000
联系人:李继刚
电 话:1500320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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