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GFHD-1标段管片用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HDZGWZ-2017-05
1.招标条件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27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5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为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GFHD-1标段管片用重要自购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从城际铁路广州南站(不含)引出,经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入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线路全长46.537公里,设大石、科学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龙洞、大源及太和等8座车站。在竹料同步建设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等相关工程。项目批复总投资248.68亿元,项目施工总工期5年。
2.2
本次招标物资所涉及工程的范围:
设计起点广州南站(不含)~金融城站(含)(里程范围DSK0+226~DSK20+005,正线长19.946千米,不含琶洲站)隧道工程。该范围内:隧道,含全线隧道照明及通风;安全生产费、工程保险、过建筑物加固、盾构区间孤石处理;基本预备费(总承包风险费)。
广佛环线GFHD-1标盾构法隧道上行+下行共计36.066千米,共需外径8.8米、内径8.0米、环宽1.8米、厚400毫米,通用双面楔形环,楔形量40毫米盾构管片20000余环。上述管片生产所需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均由本次招标采购。
2.3
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表格模板)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2 日 8 时30分至2017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北码头28号M+创工厂6栋3楼
联 系 人 :刘维彬
电 话 :135604494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电 话:020-66341787、66341965、13828434615
传 真:020-66341733
联 系 人:徐力、王亚东
电 子
邮 件:2549168992@qq.com
2017年 10 月 19 日
招标公告附表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GC-01
钢材
|
钢材(螺纹钢、盘条)
|
吨
|
67188.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盘条φ8以内(含φ8)至少一个规格型号、螺纹钢 φ12~32(含φ12、含φ32)至少一个规格型号)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的制造商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所供应物资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不属于国家禁止的中频炉生产的产品。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钢材数量不低于5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东莞洪梅镇,佛山南海区官窑镇
|
螺纹钢单根长度为9000mm
|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SN-01
水泥
|
水泥
|
吨
|
164966.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经验,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且单窑年产量不低于150万吨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4年9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P·O 42.5和P·II 52.5水泥须提供低碱水泥的合格检验报告,其中碱含量≤0.6%)。
6.供货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近五年至今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11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及其所代理制造商近五年都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11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商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制造商的供货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东莞洪梅镇,佛山南海区官窑镇
|
|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FMH-01
粉煤灰
|
粉煤灰
|
吨
|
27426.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制造商(含其附属企业,下同)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备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Ⅰ级粉煤灰合格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粉煤灰不低于2.5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
东莞洪梅镇,佛山南海区官窑镇
|
数量、规格型号以买方订单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