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县区雁洋镇石楼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县区雁洋镇石楼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6〕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工程概况:该工程主要建设1.8公里村道路基工程;修缮崇正学校1间、修缮名人故居1座(钟惠澜)、建立村级文化展览室1间,总面积约2100平方米;环境整治、清理古道、清理溪流等。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外省的注册建造师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在建,需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4 拟担任本工程的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财务状况资料。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
3.6、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
3.7、现场踏勘证明。由于该项目施工地点比较分散、工期紧,涉及到学校及名人故居和道路、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为保证该项工程的施工顺利进行,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先跟招标代理取得联系并确认后,携带所有踏勘人员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核实所有踏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师、专职安全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后取得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书(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自拟)。
3.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为准)。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0、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5.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半年(含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工程师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半年(含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半年(含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现场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均须提供身份证、半年(含半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企业信息查询截图;现场踏勘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除国家规定的二维码扫描的企业资质证书外)核验后退回。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3-2825240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粤东医院侧)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753-2593318
日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