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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招标公告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已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工程概况1、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已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任丘市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充项目
建设地点:任丘市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批复总投资:1744.7万元。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区涉及4个乡镇17个村。改建桥梁7座,大港洼排渠清
淤治理2.325km,新建扬水点42座,铺设田间灌溉管道约11.7万米,发展节水
灌溉面积15518亩。
4、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改建桥梁7座,大港洼排渠清淤治理2.325km,新建扬水点42座,铺设田间灌溉管道约11.7万米,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518亩。包括施工图纸、田间工程设计成果表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全部内容。
5、工程质量:满足建设工程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6、计划施工总工期: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实际开竣工时间及总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需提供2016年度养老保险证明;
7、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本项目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0日08:30:00至2017年10月24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其他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报名后请及时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清单等进行校核,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2、评标、价款调整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处
地 址:任丘市裕华东路66号
联系人:刘瑞图
联系方式:0317-2223061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联系人:何换菊
联系电话:17183192222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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