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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2017年11月吉林公司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WEME-201711CR-F002招 标 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国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WEME-201711CR-F002

招 标 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项目业主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资本金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负责公司所属区域的保洁、绿化等业务。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面积为202000m2左右。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服务面积为111000m2左右。

以上工作内容、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2.2 服务期限: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部分保洁绿化业务终止,部分业务终止后,每月支付费用按照终止的保洁绿化面积和整体面积比例扣除)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洁绿化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部分保洁绿化业务终止,部分业务终止后,每月支付费用按照终止的保洁绿化面积和整体面积比例扣除)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具有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队伍;

3.4.1投标人在人员组织、服务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2拟派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9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组织、服务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3.10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3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热线:400-888-6262。电子钥匙客服电话:025-83207358转890。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B座三层)。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400-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 鹏

电    话:010-68777095

邮    箱:dongpeng@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910室

邮政编码: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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