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太行路(邢台县界-鹿城大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以邢县行批[2017]54号批准建设,以邢县审批招标核[2017]36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邢台县会宁镇;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工作(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内容:设计道路全长约1860米,红线50米;施工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工程。铺设雨水管道两道共3760米,污水管道两道共4060米。雨水检查井98座、污水检查井108座。接户井98座、收水井196座。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210天内完成施工建设。工期总计240日历天
2.5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134.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勘察资质: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限送变电)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 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市政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电力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须为 电力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7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信誉要求: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3:30-17:30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以施工企业锁报名后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均须提供)
④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2016版)》),须明确承担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企业为牵头人;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牵头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时00分,
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信息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左苗(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赵磊(招标小组负责人)、常青、郝庆、李向波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左苗
电 话: 135033957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郝庆 电 话: 0319-267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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