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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新增KR脱硫装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再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新增KR脱硫装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再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项目编号:CGZX-1709-G04-A-442.项目

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新增KR脱硫装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再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CGZX-1709-G04-A-44

2.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含税)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需求单位

签订合同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

  1500

10

         包钢薄板厂

包钢薄板坯连铸连轧厂新增KR脱硫装备EPC工程项目用于我厂铁水预处理工序,用以降低铁水硫含量,为冶炼硅钢等低硫钢种提供低硫铁水。项目包括:机械、电气、除尘、土建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工作,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安环工作及技术改造(部分机械、电气设备利旧),旧设备的拆除工作。

以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实际工艺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要求为依据,并满足车间总体工艺要求和设备动作及能力要求

设计技术要求:脱S

(1)、铁水条件:

C%

Si%

Mn%

P%

S%

T℃

4.0-4.5

0.1-1.2

0.4-0.65

0.140-0.180

0.010-0.080

1200-1350

(2)脱硫后要求

S≤0.001%,温降小于40℃.

新建一套KR脱硫装置,在新建的脱硫工程上,需要增加一套使用除尘灰系统,并能连接到现有KR脱硫系统,除尘灰运输使用皮带,相配套除尘设施。

(3)脱P、S、SI(选项报价)[A1] 

要求目标:S≤0.001%,Si≤0,P≤0.040%

a、铁水条件:

C%

Si%

Mn%

P%

S%

T℃

4.0-4.5

0.1-1.2

0.4-0.65

0.140-0.180

0.010-0.080

1200-1350

b、三脱S、P、Si后要求

在原有的镁基脱硫位基建一套脱磷系统,并在其正对方向新建一套KR脱硫装置,在新建的脱硫工程上,需要增加一套使用除尘灰系统,并能连接到现有KR脱硫系统,除尘灰运输使用皮带,相配套除尘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及以上;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4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5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具有机械、电气、自动控制、环境工程等相应专业的中、高级技术职称,且无技术和质量事故;

3.6投标人具有2012年至今国有大型企业200吨铁水KR法脱硫项目设计或总包成功运行的业绩不少于三套(以合同复印件为准)[A2] ;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5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电话:0472-218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裴先生

联系电话: 0472-218277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方式: 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2189644     

杜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8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20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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