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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锅炉房脱硝设备招标(二次)-2017年9月大唐煤业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CWEME-1709-MYGS-025所属行业:能源电力标讯类别:物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所属地区:内蒙古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
 招标编号:CWEME-1709-MYGS-025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标讯类别:物资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锅炉房脱硝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2 标的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CWEME-1709-MYGS-025

锅炉房脱硝设备

 

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面积51.1490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62.1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 1000万吨/年井工煤矿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CWEME-1709-MYGS-025

锅炉房脱硝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应为锅炉房脱硝设备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标的名称

注册资本金

业绩要求

锅炉房脱硝设备

500万元

应具有5年有2套或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性能不低于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具有良好应用的证明文件(用户证明)。

2.1.4取得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对于自身只生产不对外直接销售、只授权代理商出售的设备品牌除外,可以允许该品牌的代理商投标,但该设备生产制造商除向该代理商出具其“自身只生产不对外直接销售”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向该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证书,该代理商方可以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6日

标书费价格: 523 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0048989请按3#后选择2#(煤化资源部标书发售人员:张经理)。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4、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于开标前5日通知各投标人)。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本公告第10条《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处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5.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5.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5.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公告。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6.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振午

 

电话

0477-3919206

 

邮箱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010室

邮政编码:

010300

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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